摘要
《专业证书》是公安成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对象、培养形式、教学组织上具有不同于其他成人培训的特点。公安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优势,结合专业证书教育的特点,在具备条件的教学单位面向专业证书班学员开展导师制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实施导师制对提升专业证书班学员的专业归属感、专业意识、专业素养有重要作用。
出处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53-57,共5页
Journal of Xin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辽宁省成人教育学会2017年度成人教育领域科研立项课题“公安成人教育导师制培养模式研究”(LC176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