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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之黑名单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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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黑名单制度的实施程序(1)信息收集。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由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单位名称、案由、严重违法行为等信息。(2)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或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当事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或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可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据。
作者 黄学宁
出处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19年第21期4-8,共5页 Auto Maintenance & Rep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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