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先行支付,如何才能“通则不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首次确立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为了新制度顺利“落地”,同一天,《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一并执行。8年多的时间过去,“落地”情况并不乐观。
作者 尚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11期42-45,共4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