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体罚"零容忍"的大背景下,赏识教育蓬勃发展,教育惩戒遭到弱化。教育实践中的"偏赏废罚"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亟待一场"将戒尺还给教师"的行动。身体哲学视角下的教育惩戒不同于体罚,教育惩戒有其自身特点、价值与正当性。教育惩戒的复归应注重"以身体之,身心合一",遵循教育性、公正性、因人而异和刚柔并济的原则。
作者
王振宇
谷亚
WANG Zhen-yu;GU Ya
出处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1期25-27,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杭州师范大学省优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激励科研培育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