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制虽然都可以称之为官有制,但其官有制却具有不同类型。这些具体类型可以归结为三大类:印度是"以国有制为形式的官有制";俄国是王有制;中国夏商周是王有制,而自春秋以来则是名副其实的官有制。相反,古希腊、罗马和日耳曼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则主要归庶民所有,实行生产资料民有制。只不过,古希腊罗马所有制是只有少数人--亦即全体公民--拥有土地权利的民有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全的民有制;而日耳曼所有制则是所有人都拥有土地权利的民有制,是一种彻底的完全的民有制。这就是自古希腊罗马日耳曼以降,西方--特别是英法德所代表的西欧--普遍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民有制的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