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价格认定工作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近年来,随着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性质、职能和作用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全国价格认定机构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将业务范围聚焦于涉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方面(简称"三涉一调"),提供价格认定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年第11期55-58,共4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