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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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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控油脂类、酒类食品受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污染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食品生产者应加强原辅料管控,建立并严格落实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采购的油脂类、酒类食品原辅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要开展塑化剂项目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出处 《中国食品》 2019年第23期142-142,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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