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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出售公司固定资产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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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4岁的周某是上海市某集团公司行政主管。2017年10月,该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固定资产搬迁时,周某全面负责该批资产的搬迁事宜,在资产尚未转移之前,负有管理、经手该批资产的职责。利用职务之便,他将原存放于公司机房内的两台超微supermicro刀片式服务器私自售出。
作者 姚彦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19年第23期46-46,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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