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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83批次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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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不合格,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该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分别为有关物质、可见异物。
出处 《家庭用药》 2019年第12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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