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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的“可喀琉斯之踵”——社交电商涉“传”案例分析与合规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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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交电商以人为中心,以分享为核心,通过社交软件获取流量,以人带货促成交易,其分享机制虽与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的传销项下发展下线的模式存在本质区别,但即使在美国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的云集(股票代码YJ),其亦未能完全避免涉“传”风险,曾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合计罚没958万元;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曾因涉嫌传销被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合计罚没7456万元,两家社交电商均因涉“传”问题交了“天价学费”,该问题成为社交电商发展道路上难以绕过的难题。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22期56-58,共3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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