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重要部署。《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作出的重要发展和深化,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出处
《浙江经济》
2019年第22期8-9,共2页
Zhejia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