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名买房”问题由来已久,争议不断。其中一大争议集中在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下,不动产登记与物权归属关系究竟为何,尤其在“借名买房”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与房屋真实使用人、出资人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动产物权归属应如何进行判断。学界和司法实务中流行的“物权说”与“债权说”两类观点均过于绝对,各自存在缺陷。在总结目前学界及裁判的分歧和缺陷的基础上,应从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入手,对现实中借名买房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的类型化讨论,从债权合意和不动产物权登记两个方面综合确定借名买房中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