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模式的推进,以及“扁平化”办案理念的深入发展,传统的审查逮捕模式所具有的弱化犯罪嫌疑人主体地位的弊端日益受到各方关注,实践中也呼唤新的审查模式的生发。文章立足于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的理论基础,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剖析传统批准逮捕案件审查模式之弊端,对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推进过程中的困境做出梳理,并提出应对之策的若干思考。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