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监管机构已经开始将借款人作为消费者加以额外救济,这更有利于对网贷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但是,就现有的网贷市场监管规则看,对于合同前强制信息披露、网贷机构负责任借贷等方面仍然有待进一步细化。在发生合同纠纷后,私法上现有的纠纷解决方式欠缺具体实施规则,使借款人难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何保护网贷市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今后我国网贷市场立法需研究和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出处
《华北金融》
2019年第11期35-40,共6页
Huabei Finance
基金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号号:961722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中国非正规金融的风险、潜力及变革”(项目批准号:71661137006)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