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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听课”的教研“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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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所学校对“听课”都会有一定的要求。譬如,我目前所在的东台创新教育集团要求:每学期教学管理人员听课30节以上,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听课25节以上,教师听课20节以上。由于学校有明确要求,又纳入业务考核。一般来说,各类人员都能完成听课节数。
作者 刘宝华 梅蓉
出处 《学校管理》 2019年第5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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