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9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高顺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未依法申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根据《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机关于2018年11月23日对高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顺)收购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地利)100%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年第10期8-9,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