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术语,在部门法律中适用非常广泛。但《行政处罚法》对"违法所得"的有无、界定和计算等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给执法实践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现行价格欺诈执法实践,一般认为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违法所得计算为零,造成了适用处罚依据相矛盾、与普遍性认同不相符、违背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案件不同处罚现象、行政处罚效果不明显等执法困惑。本文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践阐述,对"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违法所得的有无、界定、计算和处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9年第10期49-56,共8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