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推动支付信息化工作,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确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多用途预付卡公司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实施监管的主体。要求商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公司收取的预付资金进行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强调预付卡公司要按照自己的营运特点,制定形式不一的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文章从对预付卡资金监管的意义和重要性入手,阐述加强预付卡公司资金监管的具体途径,最后分析预付卡公司资金监管存在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第2期65-66,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