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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需“软硬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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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教育立法可以将政府的指导意见、家庭的主体责任、学校(幼儿园)的核心位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从而真正促进整个社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关系到人口素质和人才培养。
作者 秦岩
出处 《中国德育》 2019年第22期24-27,共5页 Moral Educatio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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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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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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