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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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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百年前,大多数欧洲国家认为人寿保险“既不合适也不正当”,荷兰、瑞典和法国都颁布过法令,规定人寿保险是非法的。大家能接受火灾意外险.但不能给生命开一个保单。为什么会这样呢?当时的法学家认为.人的生命不能作为商业标的,如果把死亡当做商业投机的目标,是非常可耻的行为。
作者 苗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民周刊》 2019年第47期93-93,共1页 Xinmin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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