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目睹家庭暴力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广东省拟立法将其纳入保护范围。11月27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58条明确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早在200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报告《紧闭的门后:家庭暴力对儿童的影响》就曾指出,即使儿童不直接遭受家庭暴力,但如果他们目睹、耳闻了家暴实施,甚至意识到家暴的存在,这对其身心发育和社会行为方面,负面影响大,即便成年后,也难摆脱家暴“经历”留下的阴影。
出处
《财新周刊》
2019年第47期12-12,共1页
Caixin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