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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法治进路 被引量:23

Reform of Rural Collective Operating Assets Sharehold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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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和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应加强法治建设。传统集体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存在资产产权、管理、分配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和制度缺失,根源在于片面强调形式上的效率和公平,但对实质上的公平缺乏考虑。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应以经济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均衡协调为主线,从国家、集体和农民三重维度综合考量,以资产的产权保护、经营管理、收益分配为关键环节,形成主线引领、多维考量、环节联动的法治化思路。在此基础上,明确完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法治化进路的具体措施,以适应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改革要求。
作者 段浩 Duan Hao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39-149,共11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FX118) 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2019B526) 2019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W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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