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两江新区残联办事处,各市属普通高校,市委党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8期21-27,共7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