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因应城管执法活动的科学化、技术化与精细化发展方向,各级城管执法机关纷纷制定了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旨在通过将执法活动情境化、将处罚幅度量化,实现对执法裁量权的控制。我国的城管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在制度定位上与大陆法系的裁量基准制度不同。符合我国城管执法实践的裁量基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在表现形式上,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不仅体现为专门的裁量基准文件形式,还体现为能够控制裁量权的综合性行政规范形式;在生成模式上,大部分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系城管执法机关出于自制需求而自发制定的,也有部分裁量基准的制定受外界压力影响;在目标指向上,制定科学完备的城管执法裁量基准仅是一种立法理想,在实践中,仍以制定出符合执法实践需求的自治规范为根本目的。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103-107,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