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舍先生1930—1934任教于齐鲁大学期间撰写的《文学概论讲义》,以其新颖现代的理论体系、严谨科学的研究方法、畅达鲜活的话语风格成为民国时期一部独具特色的文学理论著作。在西方“审美自律论”的影响下,老舍在该著中提出了一系列与传统文学观念相悖的命题:主张文学的自主性,明确反对“文以载道”的实用说;赞同文学有机整体论、情感表现说、文本自足论等;重视形式与风格、认为“怎么写”比“写什么”更重要。但是,在文学创作上,老舍并没有像其他作家那样体现出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契合,甚而是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错位。老舍小说的叙事伦理透露出他与传统伦理价值观念之间的深刻联系,伦理他律暗中支配了老舍的创作。审美自律与伦理他律之间的冲突、文学理论与创作实践之间的张力,不仅仅来自现实环境对于老舍文学理想的改写,更有老舍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传统的“集体无意识”。
出处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9年第12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