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行政相对人长期、大量反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实践中将此类申请界定为“政府信息公开权利滥用”或者“知情权滥用”。以“陆红霞案”为代表的个案认定,并未很好解决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与诉权之间界限不清的问题。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第6期9-12,24,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校级创新项目“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前沿问题研讨”(2018-2-01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