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最高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之后,家事审判改革热度居高不下,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作为家事审判中的薄弱环节,有必要予以重视。从比较法视野来看,英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和创新举措对于强化我国未成年子女的庭审参与,保障其权益实现具有借鉴意义。为实现家事审判中对未成年子女的切实保护,我国有必要确立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原则,并在此指导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未成年子女的庭审参与并建立未成年子女利益代表人制度,不断探索革新家事审判改革中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强化之路径。
出处
《青少年学刊》
2019年第6期18-23,共6页
Youth and Adolesc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