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格尔的“良心与伪善”理论,是在批判康德“良心与伪善”理论“形式主义”缺陷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通过《精神现象学》及《法哲学原理》相关章节,黑格尔建构了“良心与伪善”理论的完整体系,阐述了“形式的良心必然导致伪善”的观点和立场。黑格尔的这一理论在打破中国传统文化中良心理论的定势和偏见方面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存在纯思辨纯逻辑却缺乏现实关切的历史性局限。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26-31,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西南少数民族家训文献整理及现代性转换研究”(16BZX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