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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无效的损失赔偿 被引量:2

Compensation of Losses in In efficient Apparent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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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必要条件,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第三人请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理。对第三人因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所受到的损失,本人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与行为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作者 孙华璞 Sun Huapu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34期46-52,共7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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