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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事,就是能正常工作——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法官许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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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个小时的路程,赶往1100公里以外的江苏省泗阳县,一天之内奔赴县城里的四个地点,对被告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第二天一早返程,一边“消化”新收的10余个案件,一边准备下周出差的资料;周末利用休息时间赶往武汉准备下一个执行案件……这是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法官许艳红办案的真实写照。在她的带领下,该院执行局财保组将执行案件时间严格控制在5日内反馈结果,10日内结案,次月15日前归档。
作者 邓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19年第22期64-65,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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