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检察公益诉讼解释》实施以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已成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把“利器”。遗憾的是,由于立法与司法解释的缺位,使得检、法两家对于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否应当履行诉前程序、如何履行诉前程序以及未履行诉前程序时的处理方式等问题,尚未达成共识。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对358份一审裁判文书的分析,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履行诉前程序的必要性,并对检察机关履行诉前程序应注意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就成为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关键。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6期180-187,共8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规则研究”(项目编号:18LZUJBWZY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