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美国商务部所属产业安全局(BIS)已将包括华为在内的众多中国企业纳入所谓“实体清单”,从而使这些企业失去在美国的贸易机会,并遭到全球技术封锁和国际供应链隔离,中国商务部于2019年5月31日宣布将建立中国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将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对其采取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以此为契机,对中国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背景、意义及与美国“实体清单”的差别进行探讨。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第2期65-66,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