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下称新审计报告准则)。这是继2010年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财会[2010]21号)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准则经历的又一次伟大变革。新审计报告准则对审计报告的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变化势必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等各方面带来新的影响。
出处
《时代经贸》
2019年第35期95-96,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