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解释"重大误解"的规范内涵时,德国法中意思表示错误的"二元论"传统存在着理论基础与功能价值丧失、不适用司法实践需要等诸多弊端,应被抛弃,从而转向"一元论",不再区分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而是构建一个交互的、动态的调整机制,完成对重大误解的规范。这一机制所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达至意思自治与交易安全这两项利益的平衡。为此,这一机制中包含了如下的要素:重大误解的风险分配,相对方对重大误解发生的可归责性以及误解的重大性等;同时须考虑误解方的重大过失与相对方的可归责性之间动态的比例关系。通过这些要素的交互作用,实现"重大误解"对利益平衡的弹性化、精细化的规则设计。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191-200,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大连海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基金项目(313201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