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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想象下中国古代法典法体系的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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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朝法典编撰有两个关键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贞观年间,此时主要是对律、令、格、式和礼制五典进行系统编撰,内容上体现了对秦汉以来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法典和礼制的总结和融合,是“融汇”建设期;第二个时期是玄宗朝开元年间,此时唐朝立国一百多年,法典编撰主要是对唐朝建国一百多年来的法制成就进行总结和提升,编撰出具有时代特色的法典,可以称为“重建再创”期。
作者 胡兴东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9年第6期104-105,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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