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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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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A公司和B公司分别申请办理a建筑物和b建筑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经核实,A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且公章已被收缴,目前成立了清算组正在进行清算;B公司营业执照已被注销,b建筑物内有多户之前与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能否按A、B两公司的申请办理登记?分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作者 徐映雪
出处 《资源导刊》 2019年第23期51-51,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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