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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巨贪的“胃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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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人当官后,容易犯哪些罪?除了受贿罪,还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这些罪状,58岁的李世镕全都犯了个遍,其中受贿8000余万元,挪用公款更是高达亿元。身为正厅级官员,他落马前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制定出来的那天就已经过时了。”对党纪国法失去敬畏之心的李世镕,于2019年8月12曰,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 俞佳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19年第12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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