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而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举步维艰。涉案财物处置的实体与程序两造压力都吁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贯穿于全链条。对此,应进一步优化审前涉案财物处置的检察监督程序,通过规范启动条件、优化财产保全措施、设置听证程序等审前程序优化举措,强化检察机关对财物处置的监督,并与对“人”的审查逮捕权一起构成完整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谱系,有效回应经济犯罪的情势变迁。
作者
吴美满
庄明源
Wu Meiman;Zhuang Mingyuan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22期60-6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8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特别委托项目(编号:FJ2018TWF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