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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程序与机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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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检察机关基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办案的方式开展的重大监督工作,是对行政机关、法院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在办案中的重大违法事项所进行的流程化、规范化监督。一、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内在特征和指导原则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内在特征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定化。
作者 潘云 张会普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22期77-78,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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