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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被问责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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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员干部被问责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被“贴上标签”“打入冷宫”“永不叙用”了呢?当然不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第三条问责原则部分新增了三条内容,其中就包括: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作者 韩亚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9年第1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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