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要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乡村治理”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而持续的关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又亟待解决的重大时代课题。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共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并举,逐步推进社会治理环境下的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因地施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拧成发展合力“一股绳”,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枫桥经验”。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9年第34期42-43,共2页
Young Society
基金
“2018年度山东省委党校系统立项项目‘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项目编号:2018X18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