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陪审员制度新一轮的改革通过增加陪审人数、提升群众比例和提高流动性三个方面保障人民陪审制度的民主性,但这一系列措施也同时造成人员素质下降、培训难以落实、工陪矛盾激烈等问题,加剧了陪审员专业性的下降。民主性和专业性作为陪审制度的两翼既表现出普通民众参与公权力行使的民主化形式,又体现在实践中司法效率的保证以及裁判结果的正当化、合理化,因而不可偏废,笔者提倡注重两者之间的平衡,通过立法的完善和程序的设立来实现两者的统一,避免人民陪审制度再次流于形式。而这种统一关系到人民陪审制度未来的发展空间和方向,对于建立公正又高效的司法陪审理念,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实现我国法治建设的突破有其重要意义。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9年第35期43-45,共3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