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的确定问题以及理论界提出的不同观点,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典型案例,就投保人、实际承运人能否成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进行探讨。提出要在充分认识投保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以及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出处
《世界海运》
2020年第1期6-8,共3页
World Shipping
基金
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辽宁自贸试验区保险制度创新与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18AFX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