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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民法地位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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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工智能”渐渐的被大众所知悉,所谓人工智能(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由于人工智能程序的特殊性,出现了一些机器人可以自发性做出行为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分析责任承担时,有些事故无法将责任直接归于设计者,使用者等,从而将责任承担主体的目光转移到人工智能的身上,由此学界开始探讨人工智能的民法地位.目前关于人工智能的民法主体地位学说有三种,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肯定人工智能的民法地位更能很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传统法律中法人的存在必有其必要之处,人工智能具有民法地位亦如此.
作者 邹钰
机构地区 哈尔滨商业大学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0年第4期126-127,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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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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