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立案登记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迈入新台阶的重要标志,也是解决我国公民"起诉难"问题的有效法律措施。但在司法程序的执行过程中,我国的民事立案制度仍然存在立案阶段就要审查实体要件的问题,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立案登记制度,更像是"收材料登记制度",这使得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最重要的是修改现有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只要有能够登记合格的起诉书即可立案。至于原告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案件是否由该法院主管和司法管辖,是否是重复起诉等诉讼因素,暂停审查,这样民事诉讼中"起诉难"的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