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完善土地相关立法、发展农村经济、振兴乡村业态起到支撑作用。本文旨在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总体情况及入市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结果表明:(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取得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入市改革的预期;(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体可以多元化,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形成了可复制的入市经验和案例;(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障碍已基本消除,相关法律修改降低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体所面临的风险,并为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等交易活动提供保障;(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无需局限在现有的存量建设用地,还需考虑增量用地的入市,但总量仍处于控制的最高建设用地规模限界之下;(5)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带来农民收入增长,并带来乡村产业结构、产业形态、人口集聚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等;(6)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有正向性,一方面减低地方对土地出让的依赖性,另一方面因产业发展带来税收增长,而调节金征收可增加部分财政收入。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社会风险管控策略研究”(2018KYR01)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三个平台两个基地”2019年应用研究项目“芜湖市土地财政转型研究”(2019ZDF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