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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Decision of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Annulling Measures of Shaanxi Province on Implementing Interim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ultivated Land Occupation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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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刘国中2019年11月5日2009年6月21日公布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1号),其主要内容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要求,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4期3-3,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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