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治理体系与地方立法之间有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地方立法可以通过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个中间环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对待地方立法的政治属性,有助于处理好维护国家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与发挥地方立法的创造性、自主性之间的关系。认真对待地方立法的法律属性,有助于强化地方立法的法理基础与法治意识。兼顾政治性与法律性的地方立法,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30-36,共7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