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必须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这是因为,社会组织有助于推动科学决策、完善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民自治。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实践困境在于“契合度偏差”,即与社会组织发展息息相关的价值认知、运行监管、组织能力和资源支持尚未能很好地契合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需求。要走出社会组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契合度偏差”困境,就必须优化制度环境,从价值认知、监管制度、能力建设、资源支持等方面下功夫,使社会组织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市域社会治理参与主体。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22-130,共9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治理背景下制度环境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7YJA840002)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新时代‘弱有所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FSHB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