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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人 一座桥 一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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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6个人,年纪相差很大,经历各不相同,3年前为了修一座桥,他们才联系在一起。然而真正让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关联起来的,是今年的一份判决书。判决书是由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2019年2月20日发出的:被告赵永贵、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叶工程款223400元及相关利息。
作者 龚阿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9年第32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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